闽开大〔2024〕47号
印发《福建开放大学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开大:
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将《福建开放大学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开放大学
2024年4月23日
福建开放大学
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的实施意见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要求,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印发《关于学习型社会建设重点任务》,推动《福建省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7-2020年)》《福建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社区教育的实施意见》《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关于开展福建省终身教育提质培优项目建设工作(2022-2025年)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的落地实施,努力把福建开放大学建设成为我省终身教育的主要平台,满足城乡社区居民、老年人多样化的终身学习需求,促进我省社区教育、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的重要意义
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多渠道扩大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是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完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2020年12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明确指出:要积极拓展社区教育、办好老年教育,使社区教育成为国民学习新渠道,老年教育成为教育领域新亮点。各地要充分认识发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快发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工作作为推进开放大学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来抓,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主要领导抓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新格局。
二、加快健全完善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办学服务体系
2011年,省委编办依托福建开放大学成立福建省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2017年省教育厅依托福建开放大学成立福建省终身教育服务中心,承担全省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终身教育的管理、研究与服务职能。各地要积极协助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区域内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的管理、研究与服务工作,承担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的业务指导、教学服务、人员培训、政策咨询、信息统计等工作职能。
各地要推动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向基层延伸,有效扩大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覆盖面。健全完善社区(老年)教育组织机构,通过整合共享资源,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的社区(老年)教育“乡、村”二级办学网络,各地开放大学在乡(街)、村(居)设置的教学点统一命名“福开学堂”,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活动。争取到2025年,乡(街)“福开学堂”覆盖率达50%以上,村(居)“福开学堂”覆盖率达20%以上,全省以各种形式参与学习的社区居民、老年人达到200万人次。
三、积极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培育学习型组织
各地要主动围绕公民素养、诚信教育、人文艺术、科学技术、职业技能、家庭教育、早期教育、运动健身、养生保健、生活休闲等教育主题,办好社区教育实体示范班,通过“市民夜校”、才艺展示、参观游学、读书沙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活动,为居民提供灵活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课程,构建便捷的居民学习服务圈。
各地要积极主动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开展区域内的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学习型机关建设工作;主动贴合学习型城市建设创建目标,培育一批县域学习中心典型案例和品牌课程。至2025年底,县域学习中心典型案例和品牌课程申报达全国先进水平。
四、创新发展老年教育,办好老年开放(互联网)大学
落实《国家老年大学建设工程行动计划(2023-2025)》,建设国家老年大学福建分部,协调统筹本区域老年大学建设与发展,积极与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机构合作,共建共享资源,扩大老年教育供给。落实好《福建老年开放(互联网)大学体系建设方案(试行)》,根据老年人学习特点,配备教室、活动场地等教学设施,做好老年开放(互联网)大学的实体示范办学工作。倡导体验式、参与式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老年教育多元教学模式;采取共建、遴选、推介等方式,推进“养教结合”“康养学游”等教学实践活动,着力提升老年教育资源的可及性,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老年教育。要聚焦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中“急难愁盼”问题,推进“智慧助老”行动,将面向老年人开展智能技术应用培训作为老年教育的日常重要内容和常规项目,积极开展老年人智能应用专题培训,有效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和应用技能,助力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
五、加强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的专兼职教师、管理人员和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各地开放大学要配备适应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专职管理人员,提质扩容兼职管理人员,壮大发展志愿者队伍。鼓励学校专职教师参与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的政策制定、教学实施、项目管理、人员培训、课程建设、活动组织、技术支持等工作,相应课时同等计算教学管理工作量,或者获得相应的课酬补贴;兼职教师及管理人员,按照相应课时计算教学管理工作量或获得相应补贴。要积极争取当地终身教育专项经费支持。用好省政府等有关部门出台的政策,争取当地人社部门支持,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社区教育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开放大学可从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获得的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补贴教师,按补贴金额单独核增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基数。各地开放大学安排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单独核增绩效总量的一定比例,用于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工作人员激励。
加强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工作队伍的岗前、职后培训力度,提升专业化、职业化能力,充分发挥专职人员在管理、教学、服务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积极带动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为社区居民、老年人的终身学习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六、加大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的课程、资源建设
强化政治引领,坚持需求导向。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动态优化社区教育课程、老年教育专业。专业课程设置要突出区域特色、强化实用性和针对性,实现专业框架下“课程+资源+活动+服务”一体化设计,教材设计做到图文并茂、通俗易懂、易学易用,教学过程要采用社区居民、老年人“话语体系”讲述、以老年人喜闻乐见形式呈现。要加大优质学习资源建设和共享力度,积极组织申报省级继续教育数字化精品课程,不断丰富资源内容、拓展媒介载体、创新呈现形式,实现课程资源的系列化、全媒体化。
省开放大学将试点面向60岁以上的老年人开设老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为达到标准要求的老年学员授予荣誉学位证书。各地开放大学可结合区域特色,按省开放大学的统一部署,试点开展老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积极探索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的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建立居民个人学习账号,做好居民个人学习信息的记录、存储和管理,学习成果纳入终身教育学分银行。
七、大力推进“数智化+”社区教育、老年教育
要主动适应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老年教育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好“福建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终身学习在线”等数字化学习资源和支持服务,通过学习地图、直播课堂、学习助手等信息化举措不断优化学习流程,提升学习体验。做好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的技术支持服务,实现招生宣传、教学过程管理、学习过程服务等全流程信息化管理,通过“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管理平台”为城乡居民信息咨询、选课报名、学习互动、评课反馈等提供一站式服务,助力实现城乡居民泛在学习。
建立数据采集报送的长效机制,配备信息员,统筹协调区域内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数据采集和定期填报工作。开展社区居民、老年人学习需求、学习动态、学习成效的统计分析和数据挖掘,为优化教育管理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八、提质培优,培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示范品牌
各地要做好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的提质培优、增值赋能工作,建设一批高质量的示范性社区(老年)教育机构,积极开展创新基地和实验项目的遴选培育工作,并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与实施工作。要紧扣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社区居民学习需求,围绕生活技艺、人文艺术、老年智慧生活、科学素质与互联网学习、社区治理、非遗传承、康养学游、道德与法治、职业技能、乡村振兴等主题,有针对性地引导区域内的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机构开展特色品牌项目建设工作,凝练项目特色,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优质品牌,引领辐射区域终身教育工作的发展。
九、加强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的理论研究
各地要结合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发展实际,聚焦开放大学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素,积极开展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和实证研究,着力破解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相互促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研究成果。发挥福建开放大学社区教育研究院、数字福建终身教育大数据研究所等研究机构的学术引领能力。定期组织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的学术会议、论坛和研讨交流活动,鼓励专兼职教师和管理人员参与相关领域课题申报立项工作。
十、扩大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的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兴媒体,加大对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发展成果的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区域内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的典型经验。各级开放大学要协助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和“9·28终身教育活动日”活动,组织“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申报推介工作,及时通过“福建终身学习在线”“福建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发布动态信息,深入宣传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的重要意义,普及终身教育理念,营造全民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