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方炜杭)19日,2013年全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暨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会在福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综治委副主任、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群英出席并讲话。
刘群英指出,要进一步增强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全力推动我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再上新水平。
近年来,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成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新重点,包括对社会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流浪乞讨未成年人这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服务、教育、管理工作,是帮助这些青少年摆脱困境、回归健康生活的民生工程。我省已于今年8月印发《福建省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以前在所有县(市、区)分三轮推广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