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5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3月15日实施。这是1993年《消法》颁布实施20年来的首次大规模修改,新《消法》修改共计31处。为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前提下,做好消费引导,做到全社会共同维权,营造良好消费环境。2015年3月11日,鼓楼区东大社区在辖区公告栏内张贴《消法新解》有关宣传海报,新《消法》为消费者维权增添了维权利器,并将修改要求归纳成二十个点,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现给消费者,便于广大消费者解读。(温泉街道东大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