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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2014.3.17):创新我省学习型社会建设途径和方式 2018-05-05     来源:福建日报     阅读数:42378

福建日报2014年3月17日讯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把建设学习型社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教育第一”全球倡议行动一周年纪念活动上发表视频讲话时指出:“中国将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不断扩大投入,努力发展全民教育、终身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推进继续教育改革发展”,“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这对我省创新学习型社会建设途径和方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所谓学习型社会,是指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制度和氛围,能够满足社会成员知识更新、技能提升和身心发展要求的社会,其形成的主要标志是“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主要特征是:打破传统学校教育封闭性,把学习和教育扩展到整个社会的各个方面,促使学习与工作、教育与社会、个人与组织融为一体,使学习成为人们的一种生存方式和生活方式;满足社会成员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为社会成员提供相应的教育制度与学习系统,保障每个个体拥有学习的机会与条件;构建完备、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打通不同类型、不同规格、不同层级、不同形式之间的互通渠道,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社会环境。
  从我省的情况来看,加快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具有良好的基础和有利的条件。根据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全国社会经济与教育现代化水平”(S-E)两维指标体系实证研究结果,我省的社会经济、学习型社会、教育现代化综合发展水平均已进入全国31个省市区四大方阵中的第二方阵,属于比较发达地区,这为我省率先实现进入学习型社会的目标奠定了现实基础。从教育发展水平来看,“十一五”期间,我省各类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发展,已建成比较完整的国民教育体系。我省义务教育各项指标保持在全国较高水平,72个县市区实现“双高普九”;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3.4%,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26.6%,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连续9年居全国首位。特别是作为学习型社会建设主要基础的终身教育体系构建,走在了全国前列。“十一五”期间,我省认真实施《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学习型组织建设、社区教育广泛开展,继续教育、老年教育蓬勃发展,具有福建区域特色的终身教育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
  但是,我们也应清醒看到,我省与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的目标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偏低,社会学习场所与条件不足,制度与组织保障不到位。为此,要紧密结合我省的综合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通过创新学习型社会建设途径和方式,实现“率先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的目标。
  促进学校教育变革与开放。学校教育既是提高国民受教育程度与年限的主体,也是发展终身教育与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基础。当前,要加快推进学校教育改革,实现从传授知识向终身学习的转变,注重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观念、习惯、态度、方法和能力,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和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为全民终身学习服务的功能,创新学校教育制度,扩大社会成员对学习的选择机会,满足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要促进学校教育资源向社会开放,为社区与社会公众提供更为广阔的学习渠道。要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之间的沟通与衔接,形成正规教育、非正规教育与非正式教育三者协调统一的教育体系。
  创建各类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组织是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基石。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统筹、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特别是要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创建目标和实施办法,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事业单位、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夯实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基础。要建立目标引领机制,把学习型组织创建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创建目标与评估体系,纳入政府综合管理考核目标,纳入教育评估督导体系,促进创建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要完善终身学习社会网络,大力推进社会公共学习场所建设,特别要重视基层社区学习中心与老年人学习中心建设,探索建设学习共同体。
  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社区教育是形成学习型社会的重要形式和载体。要充分发挥社区教育实验区先行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点上深化,面上推广,全面推进我省社区教育工作。要进一步整合社区教育资源,横向联合,纵向沟通,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使现有教育资源发挥更大作用。进一步实施“十百千”计划和“百千万”计划,重心下移,促进社区教育网络向街道(乡镇)、社区(村)延伸。要积极推进数字化学习社区建设,创新信息化时代社区居民学习新方式。要加强组织和引导,建立表彰和激励机制,培育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要拓宽社区教育途径,创新社区教育形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社区教育活动,打造一批贴近群众的社区教育品牌项目。
  改革发展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是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途径,也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职业导向型继续教育,加强一线员工、中青年员工、外来务工人员和职业农民的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人力资源开发水平。政府要成立跨部门协调机构,统筹指导继续教育发展,制定区域、行业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职务晋升、岗位聘任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鼓励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落实职工工资总额1.5%—2.5%用于职工培训的规定,逐步实行在职人员带薪学习制度。
  推动教育信息化。教育信息化是助推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支撑。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以互联网、卫星电视和各类新媒体为载体的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福建终身学习在线、福建老年人学习网、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工程等教育平台的作用,为广大社会成员提供方便、灵活、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学习资源与条件。要加快建设福建开放大学,以广播电视大学为基础,建设一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集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终身学习公共支持服务为一体,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办学网络覆盖全省城乡的现代开放大学。要积极开发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和云计算技术的学习平台和资源,应用3G、4G、无线接入技术和移动终端技术,加强数字化学习资源建设与推送,适应社会成员移动学习与碎片化学习新趋势。大规模开放在线课程,实现教育资源的有效共享。
  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立交桥”是形成学习型社会的标志之一。要建立更加开放性和多样性的教育体系框架,逐步推进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协调发展,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相互沟通,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的有效衔接,为社会成员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要探索建立学习成果认证与转换制度,通过“学分银行”和“课程超市”,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推行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之间学习成果互认。试行个人学习账户制度,推行社区居民“终身学习卡”,实现个人学习成果的积累与转换。
  (沈光辉,作者为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社区教育研究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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